伴侣与家庭
Negin Safaei 解析:澳洲伴侣签证被拒的最常见原因
从多年办理伴侣类签证的实务经验来看,被拒最常见的原因,是用于证明「真实且持续关系」的材料不足;也就是说,申请人提交的案卷未能以清楚的文件与说明,覆盖 Regulation 1.15A 所规定的四项考量因素——财务层面、家庭生活性质、社会层面,以及双方承诺的性质。当然,被拒还有其他法律上的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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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多年办理伴侣类签证的实务经验来看,被拒最常见的原因,是用于证明「真实且持续关系」的材料不足;也就是说,申请人提交的案卷未能以清楚的文件与说明,覆盖 Regulation 1.15A 所规定的四项考量因素——财务层面、家庭生活性质、社会层面,以及双方承诺的性质。当然,被拒还有其他法律上的原因。
正式登记关系(registered relationship)确实可以免除12个月的要求,但这只适用于 de facto(事实伴侣)申请人,并且登记必须是在指定州或领地的官方登记机构办理。法律从来没有要求你们连续同住满12个月;真正的标准是,截至递交申请之日,de facto…
正式结婚并不是申请澳洲伴侣签证的必要条件。未婚伴侣同样走 820/801(境内申请)与 309/100(境外申请)这两条路径,前提是能够证明存在 de facto 关系:通常需要在递交申请之日之前已维持满十二个月的关系,或者办理关系的正式登记,从而免除这一时间要求。
分手本身并不会让您的居留权消失。如果永居签证(801 或 100)已经签发,之后关系结束不会影响您的居留身份。持有 820 或 309 临时签证的申请人,则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的三项「关系终止」例外情形——担保人实施的家庭暴力、双方关系所生的子女,或担保人身故——来独立推进自己的申请。